一、外籍人士买卖商品房的税费
1、交易手续费: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每次交易过户时,其交易价格在30万元以上的,按每套(别墅按每幢)500元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支付250元;
交易价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按每套250元收取,由交易双方各付125元。
2、登记费:个人产权每件100元,办理其他产权每件200元。
3、合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3%缴纳。
4、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5、契税:由财政局征收。
二、外籍人士在中国买房的条件
1、在中国连续居住满一年,且能开出居住证明;
2、在中国没有住房;
3、取得外籍人在中国买房的购房审批表(有个专门的办公室)。
三、外籍人士办理商品房转让过户登记所需材料
1、申请书(原件);
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购房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由市或区、县房地产测绘部门认定的《房屋勘丈表》及房屋平面图两份(原件);
4、由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用地面积表》及地籍图二份(原件);
5、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6、其他有关文件(如1999年12月1日前购买高标准内销商品房的华侨、港、澳、台胞及外籍华人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资格认定书);
7、空置商品住宅,需提交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商品房注册登记证等。
8、《商品房出售合同》(原件)以及公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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