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下一步该怎么办
工伤鉴定后,你可以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如果您对残疾评估的结果不满意,您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提出重新评估的请求,但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原因,重新鉴定的申请将不被接受。这取决于评估级别是否存在问题。如果您对评估结论(等级)不满意或有疑问,您可以在收到评估结论后15天内向省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另一个评估结论
2.工伤评估后,可根据评估标准工伤赔偿计算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停工期间工资、住院伙食津贴、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贴等。如果单位已投资工伤保险,国家工伤保险机构将根据标准直接发放工伤保险福利。如果没有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机构),应按照标准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无法通过与雇主协商解决,可以根据《劳动仲裁法》的规定提起仲裁程序。如果您对劳动仲裁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如果他们不满意一审法院的判决,他们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上诉。如果在仲裁或判决生效后雇主不支付赔偿,它可以向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申请,由法院根据有效的法律文件执行
如果他们不满意工伤鉴定后的残疾水平结论
(1)受伤工人对残疾水平的结论不满意。正确的方式应该是通过自下而上的审查程序,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即员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残疾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受伤职工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满意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自然不可能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第五条)。也就是说,如果公民和法人对劳动能力鉴定水平不满意,他们就没有法律依据提起诉讼或法院处理案件。第二,从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性质来看,它不是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根据国家残疾评估标准进行残疾等级评估。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虚拟组织,负责协调劳动、卫生和工会的合作与支持。劳动鉴定所的工作是劳动鉴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残疾程度和护理依赖性的识别是医学专家组根据受伤工人的受伤情况得出的技术结论。在很大程度上,它属于技术和职业工作,而不是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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