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工亡后进行火化,并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医保科将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若材料完整且在受理时效内,医保科将受理,否则将书面告知不受理。
工亡后,先进行火化,然后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医保科将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
先火化还是先理赔?医保科来告诉你!
标题:['1. 先火化还是先理赔?医保科来告诉你!']
根据我国《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参保人员在就医过程中,医疗费用应先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再由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垫付或者偿还。而在医疗费用垫付后,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应尽快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理赔,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在火化后,往往容易因为各种原因而遗忘或忽略理赔申请。此时,医保科就起到了关键作用。医保科工作人员在接到火化通知后,应迅速与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指导其完成理赔申请手续。
同时,医保科还需对火化费用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医保支付规定。如果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在火化后超过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理赔申请,医保科将不再受理。因此,对于参保人员或其家属来说,及时与医保科取得联系,提交理赔申请至关重要。
总之,医保科在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就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遇到医疗费用垫付后,应及时与医保科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完成理赔申请。
火化后,先进行理赔,否则可能会错过申请时机。医保科是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垫付后的关键部门,及时与医保科取得联系,提交理赔申请至关重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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