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理赔超过一个月的可以赔。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可以由劳动者或者其家属,在工伤事故发生一年内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进行理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旧病复发死亡可以索赔吗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死亡待遇因不同时间段和不同伤残等级区别。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死亡按下列办法享受待遇:
1、停工留薪期旧伤复发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按因工死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发放从所在省规定标准,各地规定不一;
3、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死亡,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因病享受死亡待遇;
4、工伤职工进行了一次性处理,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没有如何工伤方面的补偿。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或者是上下班路途上遭遇到了伤害后,受害人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补助的,那么在申请工伤待遇时也是需要先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的,在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时也是需要等到伤情稳定了之后在进行,如果对工伤等级鉴定有异议也可以提出重新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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