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查询:机构名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部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一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电话:028-86436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号,二楼电话:028-84350774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电话:028-64064608龙泉管理部地址:龙泉驿区北京路155号电话:028-83611321新都管理部地址:新都区于颖路区新政务中心A区四楼电话:028-83995136温江管理部地址:温江区柳城镇凤溪大道中段89号电话:028-82728061双流管理部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银河路四段100号电话:028-85881585简阳管理部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人民路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电话:028-27028993都江堰管理部地址:都江堰彩虹大道南段15号2楼电话:028-87290123彭州管理部地址:彭州市天鹏镇新康路113号电话:028-8794949号电话:028-8863号电话:028-82313871379号电话:028-8787987号金堂管理部地址:028-028-8028-8-89898-8-028号电话:028-028-813139号电话:
成都公积金新政策是什么?
申请条件为:
1、职工出资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2、职工及其配偶申请业务当年未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申请时间为: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为: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出资金额且不超过业务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月余额之和。
提取材料为:
1、提取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所列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4、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5、加装电梯费用每户分摊费用决议
6、电梯使用登记证
7、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租房无备案提取
此外,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且租房自住,未办理租房备案登记的,仍可按照规定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取消了这些提取情形
取消了这些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农村户籍职工离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取消了这些提取业务办理资料
1、《办法》规定,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房屋抵押合同。
2、办理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建造、翻建批准文件。
3、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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