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我市住房维修基金归集、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对我市住房维修基金缴存使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反映我市住房维修基金管理现状,市审计局联合市房管局、《姑苏晚报》开展住房维修基金缴存使用情况公众有奖问卷调查活动。本报经苏州市审计局授权,刊登民意调查问卷。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此次调查。
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对住房维修基金进行审计,目的是为了摸清我市住房维修基金在归集、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等方面的情况,揭示在归集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促进住房维修基金运转安全、使用方便、管理规范。
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各类商品房数量增长很快,为保证这些商品住宅投入使用后的维护维修,根据《苏州市市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苏府[2002]66号),从2002年8月1日起,我市所有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在办理产权证之前,均须按规定比例交纳维修基金。住房维修基金是用于房屋共用部分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公共专项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凡是沧浪、金阊、平江区已经交纳维修基金的市民,可通过苏州房产信息网查询自己交纳维修基金的情况。市民如有疑问或在网上查不到自己交纳的维修基金,可拨打市房管局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为6521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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