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军人转业最新消息:
1)每年1月5日,区安置办(设在民政部门)开始进行退伍义务兵报到接待工作。报到地点: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
(2)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应持下列证件: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
(3)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在安置办领取的材料有:申报户口介绍信。
(4)退伍义务兵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
(5)凭部队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或团区委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属街道工委或有关单位。
清理档案区安置办对报到的退伍义务兵档案进行查阅登记,对档案中漏缺的材料进行注明登记;对在本区入伍而父母户口已迁到外区的退伍义务兵档案,及时妥善地做好转送工作。
退伍兵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工作退伍义务兵在报到后至安置上班期间,其管理教育工作主要由区安置办、各街道、各党团组织共同负责。一是组织退伍义务兵进行地方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形势教育;二是有关分配安置政策法规教育;三是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四是建立临时党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使退伍义务兵始终处在组织教育管理之中,确保退伍义务兵待分配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转业军人安置政策解读:
分配安置
(1)鼓励退伍兵自谋职业,做好自谋职业退伍兵办理公证手续,发放政府一次性补助金及档案转移人才市场的工作。
(2)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由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武部三个部门共同负责拟定退伍兵分配方案;
(3)根据安置方案,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做好投档工作。
(4)接收单位接收退伍兵档案后,区安置办及时开出行政介绍信,并通知退伍兵按时报到;
(5)区安置办对退伍兵报到情况进行了解,在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后,进行安置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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