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6个月。
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双方调解和好没有制作调解书,则从调解协议制作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如果是制作了调解书的离婚案件,则应从最后一方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开始计算六个月的。
3、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则是从撤诉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时间。
一、办理离婚可以上诉吗
一般来讲是可以上诉的,上诉是每个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以下情况下不可以上诉:1、超过上诉期限的,上诉应当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超出上诉期限,则不能再提起上诉,原判决生效,按原判决内容执行。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未制作调解书的。离婚案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属于法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此种情形下,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3、调解离婚的案件,制作了调解书。有些当事人对于法院无法写入调解书的内容,比如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内容,可以写入法院的调解笔录,作为双方对相关财产的分割约定使用。法院制定调解书后,一经送达,便生效了,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再反悔,如反悔的,也无法再上诉处理了。离婚案件上诉改判率特别低,所以,建议大家在正式上诉前,先找律师认真帮你评估下一审判决到底有没有错误,有多大影响,再结合二审的诉讼周期和诉讼费用成本,综合考虑是否值得上诉。
二、哪些情形不可以离婚?
有以下情况的法院不允许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无特殊情况提出离婚的;
2.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夫妻感情未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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