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不能采用刑事和解的方式结案,除非存在以下法定情形,否则不能撤诉。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建议委托辩护律师,律师可以提出法律意见,包含不构成犯罪、罪轻以及罪名问题的法律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