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能否申请房屋质量鉴定
满足条件即可。
可以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的条件是:
1、在房屋上设置高耸物;回
2、严重答损坏的房屋;
3、拆改房屋结构;
4、改变房屋用途;
5、房屋发生自然灾害;
6、房屋周边兴建大型建筑物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费该由谁出
1、房屋使用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可要求房屋人、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用由房屋人或者责任人承担;
2、如果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则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房屋安全鉴定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3、房屋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结论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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