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一、上海市产假工资待遇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广东生育津贴政策
生育津贴的政策:
1、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连续缴纳满十个月生育保险;
2、如果是顺产按照一百二十八天计算;
3、如果是难产、剖宫产,按照一百四十三天计算;
4、如果是妊娠不满二个月,已经流产的,应该按照二十天计算。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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