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可以计算到期,并且债权人可以选择参与或不参与破产分配。在债权人参与破产分配时,未清偿的债权可以向担保人追偿,但担保人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要求。如果债务提前到期,担保债务也可以提前到期。对于债务未到期的情况,债权人应当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以向担保人追偿。而对于债务到期的情况,债权如为连带担保债权,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无论债务是否到期,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均计算到期,债权人可以参与破产分配,也可以选择不参与破产分配。具体如下:
1、债权人参与破产分配的,未清偿的债权可以向担保人追偿;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要求;
2、债务提前到期的,担保债务也可以提前到期。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的,无论债务是否到期,债权人都应当申报破产债权;
4、债务未到期的,应当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5、债务到期的,债权如连带担保债权,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权利与责任
担保人在担保贷款中具有多项权利,包括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所有抗辩或者其他类似权利,享有追偿权,以及先诉抗辩权等。同时,担保人也有义务按照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进行贷后跟踪审查,并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无论债务是否到期,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均计算到期。债权人可以参与破产分配,也可以选择不参与。债权人参与破产分配的,未清偿的债权可以向担保人追偿。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要求。债务提前到期的,担保债务也可以提前到期。担保人在担保贷款中具有多项权利,包括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所有抗辩或者其他类似权利,享有追偿权,以及先诉抗辩权等。同时,担保人也有义务按照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进行贷后跟踪审查,并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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