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和农村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
时间:2023-05-03 17:33:48 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网友咨询:城镇和农村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城镇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

女方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夫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

(1)曾患不育症的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后怀孕的;

(2)经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独生子女包括本人曾有兄弟姐妹但均已死亡,或本人在十八周岁之前被收养,其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回国定居不满六年的。回国定居的时间,以回国办理常住户口的日期为准;

(5)从外地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当地县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证明,并已怀孕的;

(6)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累积合计只有一个孩子的。

农村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

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夫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

(1)曾患不育症的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怀孕的;

(2)经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独生子女包括本人曾有兄弟姐妹但均已死亡,或本人在十八周岁之前被收养,其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回国定居不满六年的。回国定居的时间,以回国办理常住户口的日期为准;

(5)从外地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当地县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证明,并已怀孕的;

(6)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累积合计只有一个孩子的;

(7)夫妻一方因双目失明或一侧上肢(下肢)残疾等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8)夫妻一方符合国务院规定的二等乙级以上残疾军人条件,并持有《革命残疾军人证》的;

(9)夫妻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出海捕捞的;

(10)男方到有女无儿户结婚落户,并赡养老人,且女方的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

(11)同胞兄弟姐妹两人以上,有一人无生育能力,其他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允许其中一人再生育一个孩子,供无生育能力者收养(同胞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都应是农业户口)。

全文8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再婚 最新知识
针对城镇和农村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城镇和农村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