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中的商标近似的认定标准如下:
1、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
2、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3、商标侵权相似的其他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