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要掌握的原则有:
1.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
2.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一、服务协议合法吗
如果签订的协议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则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和劳动者资格。内容必须合法,我国在《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
二、订立和履行合同原则有哪些
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原则有: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在权利义务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实现互利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
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一般平衡,强调一方支付与另一方支付的等值性,合同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4、诚实信用原则。
三、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企业在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进行。2.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5.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劳动者一份。“调职、调岗、调薪”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常见类型,同样应遵守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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