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一、违反分公司规章制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分公司违法总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签分公司合同需要盖章吗
签合同应当用总公司合同章,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可以用分公司合同章。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三、分公司有法定代表人吗?
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分公司负者人相当于一个部门经理.分公司只有责任人的原因如下:1.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更没有法定代理人,只有负责人;3.分公司的债务、税收等问题有总公司代为承担,分公司仅需每季度、年度提供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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