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应当写明:出租房与承租方、房屋地址、租赁期限、定金数额、房屋租金以及管理费。
一、租房子合同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的写法可以参考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信息;2、正文:拟出租房屋的数量、质量、位置、面积等具体情况;房屋租金的以及租金的支付方式;房屋租赁的用途、租赁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等;3、尾部: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此外要注意,超过6个月的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出租房屋合同要注意什么
出租房屋合同要注意了解出租人以及租赁物的基本情况。作为承租方,应当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出租的情形。为了避免争议,应当在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相关信息进行明确约定,例如租赁物的数量、质量以及规格等。还要注意租赁合同的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房屋租赁方案怎么写
房屋租赁方案应写明以下内容:
1、写明出租房和承租方的详细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
2、写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面积大小、房屋地址等;
3、写明出租金额、支付方式、租赁时间等;
4、规定违约责任,并双方签名,写上日期。
在房屋租赁实践中,出租人通常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金额(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房租)的款项作为押金。但是,我国法律未对押金作出规定。所以房屋租赁中的押金属于双方合意作出的约定。
(一)房屋租赁协议中押金的性质: 押金的目的在于担保承租人因租赁所产生的债务履行,即租赁关系终止时,如承租人没有造成房屋的损坏等应当扣减的债务,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
(二)房屋租赁协议中押金的效力: 对承租人的效力。 押金交付合同为附随于租赁合同的从合同,自交付押金时产生法律效力。当承租人没有交付押金时,应视为押金合同未生效,出租人不得诉请法院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出租人为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在约定押金条款时写明如承租人不在规定的时间足额交付押金,租赁合同不生效或者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对出租人的效力。 押金对出租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当押金所担保的债务未履行时,出租人可以自行扣除。
(三)房屋租赁协议中押金的担保范围: 押金担保的债权包括: 迟延交付租金及其利息; 迟延交付的物管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其滞纳金; 承租人因违反对租赁物的保管义务或损坏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之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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