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阮某来电咨询称,去年3月她怀孕后,请求公司调整一下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然而,公司主管不但没有答应她的要求,反而给她安排了更多的工作,于是双方发生争议,公司对其劝退,并准备解聘她,停发其上月工资及停办社保。阮某问: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能解聘她吗?
针对阮某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杜伟,他表示,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均应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除外。阮女士因怀孕要求调整工作时和工作量应符合法律规定,而用人单位停发工资及停办社保的做法明显违法。
杜伟说,女职工怀孕期间确实给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想办法对女职工调岗降薪,或制造违纪情况等等,以达到逼迫员工自己离职或合法解雇的目的。这种做法不仅违法违规会被查处,同时也有损公司形象,得不偿失。杜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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