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职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一年以上失业保险缴费义务。不是劳动者擅自中断劳动的。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符合上述三条规定的失业人员,可以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单位办理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凡是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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