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立的入伙协议要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订立协议的主体合格,即订立协议的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通过欺诈和胁迫的手段签订合伙协议的,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3、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合伙协议中应当写明:合伙人的信息(注明新入伙人、原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职务、入伙时间、缴纳出资时间、合伙期限、合伙组织盈余的分配比例、新合伙人在合伙组织中的权限、入伙协议中可以写明发生争议时,可向入伙协议签订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注意在合伙协议中写明签订地点。
律师补充: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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