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入伙程序
1.入伙。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1)入伙的条件和程序。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行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查看原文
2合伙企业入伙条件
入伙的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3)在新的合伙人入伙条件中,最为重要的是对合伙企业的既往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对此,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采用肯定说,这样规定的好处是有利于现有合伙关系的稳定和保护债权人,但是对合伙企业扩大规模有很大的限制。...查看原文
3入伙和退伙的区别
一、入伙和退伙的区别1、入伙是指合伙成立后,第三人要求加入既存合伙组织。既存合伙接纳新的合伙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否则,入伙无效。既存合伙新接纳的合伙人,应依约定向合伙出资,并参与合伙事务。与此同时,被接纳的新入伙人.就成为合伙财产的共有人,与原合伙人共享权利、共担风险。一般地说,新合伙人对他加入前合伙的债务,与原合伙人负同一责任。但约定新合伙人对前合伙的债务不负责任的,承担了前合伙债务的新合伙人,有权就其承担数额向原各合伙人追偿。新合伙人成为合伙人之一时,若前合伙业务、债权债务和盈亏分配全部清结的.则此时的合伙视为新合伙。2、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组织。退伙有声明退伙和法定退伙之分。声明退伙是出于退伙人的意思,向其他合伙人表示自己退出合伙组织。声明退伙一般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即发生退伙效力。但是.声明退伙人应在事先(一般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不得在有损合伙业务的时期进行。如果合伙订有存续期间的,在有重大事由或不得已事由时.才能声明退伙。法定退伙是指出现某种法定事由时,合伙人应退出合伙组织。二、法定退伙的情形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的自然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还债...查看原文
4什么是入伙?
所谓入伙,是指合伙企业成立以后,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由于合伙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组织,法律对合伙企业的设立及其合伙人资格的取得有一定条件限定,所以第三人要加盟合伙成为合伙人,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这里的新合伙人是指拟加入合伙企业的第三人。合伙企业接纳第三人加入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须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这是因为:第一,合伙企业接纳他人入伙是对合伙协议内容的重大变更,其实质是修改了原有的合伙协议,改变了当前的合伙关系;第二,合伙关系的本质是合伙人之间相互信赖的人身关系,合伙也是基于这种信任而产生的行为,它不单纯是一种资金的联合,而且有着很强的人合性,如果某一合伙人对申请加入合伙的第三人并不了解,缺乏信任或其他任何原因,他均有权拒绝该第三人加入合伙的要求;第三,有些学者认为,合伙企业发生入伙情形,是原合伙企业的散伙,由包括新入伙的合伙人在内的所有合伙人成立了一个新的合伙。基...查看原文
5合伙企业入伙注意事项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4、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这里的新合伙人是指拟加入合伙企业的第三人。合伙企业接纳第三人加入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须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这是因为:第一,合伙企业接纳他人入伙是对合伙协议内容的重大变更,其实质是修改了原有的合伙协议,改变了当前的合伙关系;第二,合伙关系的本质是合伙人之间相互信赖的人身关系,合伙也是基于这种信任而产生的行为,它不单纯是一种资金的联合,而且有着很强的人合性,如果某一合伙人对申请加入合伙的第三人并不了解,缺乏信任或其他任何原因,他均有权拒绝该第三人加入合伙的要求;第三,有些学者认为,合伙企业发生入伙情形,是原合伙企业的散伙...查看原文
6入伙协议规定
一、普通合伙企业入伙的法律规定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入伙协议规定新入伙合伙人对企业原有债务不承担责任是否合法?一般情况下,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的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就是说,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合伙关系有特殊的约定,法律保护合法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入伙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定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也...查看原文
7入伙人的资格
(一)自然人入伙必须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吗?按照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必定要参与经营管理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被允许成为普通合伙人,必然有违民法设立行为能力的宗旨。所以,普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但是,普通合伙人的行为能力会因各种原因而发生变化,如果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普通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合伙协议规定可以转换为有限合伙人的,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转换为有限合伙人;如果合伙协议未予规定的,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转换为有限合伙人。另外,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是否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呢?有人认为,如果限制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有限合伙人,必然不利于其财产的保值增值。由于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执行,并且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完全可以允许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有限合伙人。也有人认为,由于识别、判断能力不健全,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加入有限合伙之时缺乏理性判断,加入之后也难以监督合伙事务的运作,容易被普通合伙人利用,从而对其财产的保值增值明显不利。因而,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应当成为...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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