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关于夫妻达成一致意见时给付的方式和法院判决的问题。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给付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定期进行的。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一次性给付,而是按月或季度等一定时间支付。杨律师建议双方尽量不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式,除非有一方可能面临离婚后寻找不易或执行不便的情况。对于抚养孩子一方而言,很难确定十年甚至十几以后孩子需要的抚养费数额。
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给付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定期进行的。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判决的话,没有特殊理由,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一次性给付,一般判决是按月或季度等一定时间支付。而且杨律师建议,除非有一方可能面临离婚后寻找不易或执行不易的情况(比如一方在国外,担心其不主动支付联系及执行不便。),双方尽量不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式。对抚养孩子一方而言,很难确定十年甚至十几以后孩子需要的抚养费数额。
抚 养 费 给 付 方 式 : 一 次 性 还 是 定 期 ?
抚养费给付方式一次性还是定期,涉及到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采用一次性或者定期支付。父母对子女有抚养费的法定义务,而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因此,在抚养费的给付问题上,父母与子女应当协商确定。如果父母与子女未能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的给付方式执行。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抚养费的给付,应当定期进行。因此,抚养费给付方式可以采用一次性或者定期的方式。
抚养费给付方式一次性还是定期,需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采用一次性给付的方式,否则则需要按照判决的给付方式执行。同时,父母与子女应当协商确定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如果未能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则可以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的给付方式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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