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抚养费支付后,能够否追加抚养费
1.夫妻离婚时,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以后因追索子女抚养费而引起的不必要麻烦,二来能够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
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
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2.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用一次性给付的,一般到子女18周岁止。
若子女未成年之前,没有重大变故,你要求增加给付一般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若因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对方原来所给付的费用不能满足子女的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子女的实际生活的,能够依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子女抚养费用,可先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3.法律规定能够追加抚养费的情况有: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
如果你是符合上述几种情况能够追加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是否能够要求父母一方增加抚养费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能够要求父母一方增加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的,子女能够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增加抚养费:
1.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
2.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
3.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4.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使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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