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地告诉您,如果贵公司未能为员工们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那么我们无法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任何的申请。
事实上,这也确实是一种劳动争议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用或者在工资基数方面没有按比例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话,员工们有权进行申诉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部门通常不会对这样的申诉给予正式审理和处理,而是会告知员工们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去寻求更加合理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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