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导致对方死亡,涉嫌故意杀人。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过度防卫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要确定什么情况下减少,减少多少,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一般要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度程度、过度犯罪的形式以及防卫行为保护权益的性质。同时,服刑期间制止他人犯罪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确有悔改、立功或者重大立功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
防卫过当导致人死亡如何判刑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
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
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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