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防卫不是防卫过当。针对已经结束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而且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构成事后防卫。
事后防卫与防卫过当不同,防卫过当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防卫,只是防卫行为超过了必需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但在防卫时间上没有超越必要限制。而事后防卫则是在已不存在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行防卫。
事后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造成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事后防卫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明知侵害已经停止而仍继续防卫,即加害于侵害人,这种行为就是报复侵害,是一种故意犯罪。
(2)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仍继续防卫,这属于一种过失犯罪。
一、殴打校友被反杀构成正当防卫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校友进行殴打时被校友反杀是不是正当防卫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属于防卫过当,而不是正当防卫。
一般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防卫起因: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包括犯罪与违法。
(2)防卫时间:防卫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3)防卫意图:具有防卫的意识,即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图。
(4)防卫对象: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的防卫。
(5)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失。
二、正当防卫致人死亡怎么判
正当防卫致人死亡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如果属于防卫过当的,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应在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范围内对行为人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二、正当防卫的实施对象如下:
1、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
2、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
3、如果针对不法侵犯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其亲友进行防卫,不仅不能达到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反而可能造成新的不法侵害。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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