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随着苏州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大量的拆迁安置房,有的家庭有几套,导致了拆迁安置房交易的大量出现。由于交房和房产证日期的不一致,所以因房价上涨而出卖人违约不办理过户的情形大量出现,要不然要求买受人加钱,要不然一房二卖,从而给买受人带来了麻烦。我的一位当事人因遇到这样的事情而天天睡不着,可以说折磨死人啊。
在这,给已经买了拆迁安置房,而没有过户的买受人忠告:一旦发现房产证办下来,而出卖人却隐瞒的情况,一定要尽快成讼,进行查封,否则会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如果出卖人要求加款,一般会很多,一般的情况下,双方不会协调好,而且出卖人有可能会再卖给别人并过户,那买受人的损失则大多了,所以也要尽快成讼,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也给准备买拆迁安置房的人忠告: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拿到对方的拆迁资料,特别是拆迁私有住房产权调换协议书,测量表等材料,并让所有的共有权人签字,这样才不会以后被动。最好请律师参与,毕竟我们买房不容易,适当的投入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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