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其他组织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与需要保全的证据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3.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
如果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申请人应提交有关物品样品、说明、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办保全证据公证。
2.保全证据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技术鉴定、评估的事项,应当由申请人委托专业机构办理,或者征得申请人的同意由公证处代为委托。
3.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不能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4.公证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秉持客观性,若保全证据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技术鉴定、评估的,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办理。
三、证据保全公证的条件
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关联性,也就是说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加以保护的证据有可能对本案的实际处理结果产生影响。
2.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是指一些易腐烂、变质的鲜活物品、受污染的环境、受药害的农作物青苗等。“以后难于取得”的证据是指时过境迁,原来的认证物证可能存在,如果不及时取证,以后难于取得。
全文6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