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在撰写房屋租赁合同时,都会使用标准版的房屋租赁合同模板。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来对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加。房屋租赁合同里需要包括:双方的住所、姓名、住房的具体情况、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的装修情况、租房时长、物业、水电燃气等费用的缴纳、房屋修缮责任、住房状况变更、转租的约定、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等信息。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写才有法律效力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就房屋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写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信息;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修缮责任与违约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条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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