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九级伤残的交通事故中,我们需要支付以下各项赔偿款项:
首先是医疗费用方面,我们需依据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正式收款收据来确定这笔费用;
具体数额将按照实际支出情况来计算。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通常会按照一审辩论终结前所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来实事求是地进行核算。
值得注意的是,整容植皮等相关费用也可以被纳入医疗费用范畴内。
其次是误工费用部分,该项费用要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期以及其个人的收入情况来核实确定;
第三项为交通费用,这部分费用将依据受害者及他/她的必要陪护人员因看病诊治或转院治疗所实际产生的费用来计算;
至于护理费用及住宿费用,如果护理人员拥有收入来源的话,则参考误工费用的规定进行计算得出;
若没有固定收入或雇佣保姆的话,则按照长沙地区护工提供同等护理级别服务的劳务报酬,实行每日70元、80元、90元、100元左右的标准来支付。
最后是残疾赔偿金部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标准有所不同:
对于农业户口的个体,计算方式为10060元乘以20%再乘以20年等于40240元;
而对城镇户口的个体而言,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26570元乘以20%再乘以20年等于1062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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