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庆转诊转院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五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
二、大庆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五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
三、大庆转诊转院申请确认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四、大庆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大庆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六、大庆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理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楼93号窗口
七、大庆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理材料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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