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病历诊断证明。
二、张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三、张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理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职工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工伤的,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要及时向业务部门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并待伤情稳定后转回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继续治疗。
第四十五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
四、张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理地点
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3号窗口
全文3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