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房产预约登记类别
本次推出预约服务的房产登记类别均为个人房产登记业务且为立等可取,中介代理和单位房产登记业务暂不开展预约,具体登记类别如下:
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
抵押权设立登记(一般)
转移登记(继承)
抵押权设立登记(最高额)
转移登记(赠与)
抵押权变更登记(一般)
转移登记(析产)
抵押权变更登记(最高额)
转移登记(离婚财产约定)
抵押注销(包括存量房抵押注销、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
转移登记(房改购房)
变更登记(夫妻财产变更)
存量房抵押注销+存量房抵押
变更登记(地址、坐落变更)
二、房产区域范围
本次开展预约登记的房产区域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受理地点和受理时间
地点一: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二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
10、下午2:00-4:15(如遇节假日或夏令时,根据实际调整)
地点二:“市民之家”房产办证窗口(新业路311号L楼二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
15、下午1:30-4:10(如遇节假日或夏令时,根据实际调整)
预约成功后,凭手机短信按预约的地点和时间到“预约登记专窗”办理。
四、网上预约流程
五、其他说明事项
1.房产登记预约采用实名注册,预约人须是房产登记申请人(有多个申请人的,可以是其中之一)或受托人。
2.为合理安排预约时间,单个受理窗口每个预约时段仅办理1套房产登记。如需要办理多套,请选择上午或下午连续的时间段,但不超过3套。例如:预约当日上午1号、4号、6号已被预约,可选择连续的7号、8号、9号。
3.预约成功后,请凭手机短信准时到预约地点办理,逾期未至则预约失效。
4.在预约办理日期之前均可取消或取消后重新预约。如因故无法准时前往办理登记的,请及时取消预约,超过(含)三次预约逾期未至的,系统将不再接受该申请人的预约。
5.如房产登记申请人(或申请人之一)系老、病、残、孕、军烈属的,可通过我局官网“快速服务通道”或直接拨打电话(0571-89830222)申请上门服务,无需申请预约服务。
6.如有不明之处或在预约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垂询专线电话(0571—89830222)。
7.本项预约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全文9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