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要不要拆迁
时间:2023-07-24 10:15:10 14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经济适用房拆迁会有赔偿。只要不是违规搭建的房子,拆迁都是会给予一定的赔偿的,只不过不同类型的房子,赔偿的额度是不一样的。这个就需要对你这个房子进行评估,要根据房子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然后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来计算,至于单价是多少,需要看实际的地区。

不过这种房子要想获得赔偿也会有一定的要求,必须是要你取得了房子合法的产权证之后才可以的。在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前,房子的产权归政府所有。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1、首先要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然后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且准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去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上报房管局审核。

3、上报还要经过复审,由上级房管局按照规定对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并公示15天。

4、填写经济适用房申请书主要由家庭人口有多少、收入水平的高低、人均居住面积、生活现状、为什么要买经适房等一些方面入手。还可以在网上找一些范文参考一下。

5、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条件,不要为了申请经济适用房,而不择手段。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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