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一起业主不满物业公司服务拖欠物业费案件,法院以业主打九折缴费作出判决,这在一些市民中引起反响,纷纷向本报咨询如何鉴定折扣。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打折是解决物业费纠纷的有效方法之一,但由于缺乏专业的价格鉴定机构,很多纠纷必须走上法庭解决。
静安区某小区居民因物业公司未对电梯水泵进行养护,24户拒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庭在调查中发现,物业公司服务确实有瑕疵,于是一审判决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费打9折。(本报2005年12月27日第B23版曾报道)
通过拒缴物业费来表达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在本市不少小区存在。杨浦区的张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家的水管下水道不通,几次叫小区物业公司来修理,而对方都是只修外面不管里面,对房屋的小裂缝也未及时修补。
张女士由此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责任,因此从前年起开始拒缴物业费。最近物业公司将其起诉,要求她缴物业费、滞纳金、律师费和诉讼费。张女士一看光滞纳金一项比拖欠的物业费还多,打官司也很麻烦,还是选择与物业公司协调了,将物业费补齐。但张女士仍觉得心里很不平,物业公司拖欠的服务怎么算呢?能否直接寻求打折议价方法呢?
记者日前采访了华东政法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黄武双,他表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服务,业主并不能不缴所有的物业费,毕竟物业公司还是提供了一定的服务,但由于公司服务不到位,物业费也可以打折支付。不过,服务是个复杂的体系,究竟打多少折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专门的价格评估部门来测算。而目前市场上一般的估价公司光服务费就要2万元起,这对很多金额并不是很大的物业费来说并不合算。目前物业公司服务还有很多争议的时候,确实需要这样的机构专门解决此类纠纷,减低法庭诉讼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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