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交房时,交过半年的物业费,后因交通不便,房子空置至今。物业费每平方米0.58元,按房屋面积124.62平米算,到去年12月,一共31个月,我还要交2240元的物业费。但是,我一直没有入住,与已经入住的业主相比,物业提供的服务当然有所区别,那么物业费为何不能打折?
同安家园5栋1楼刘小姐
记者调查:
昨日,记者致电后湖同安家园丽岛物业,对方称,物业费不能打折,也没有打折的先例。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和刘小姐情况类似的居民不少。交房后,房子不住也要全额缴纳物业费,几乎已成惯例。多家物业公司表示,物业需担负的是整个小区的管理和服务,而不仅仅针对某套房子,即使房子空着,物业公司也要承担小区的公共管理责任。但是很多业主认为,房子空着不用,物业费应该相应打折。
昨武汉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刘处长介绍,对于小区物业费是否减免,目前物价部门没有相关规定。据悉,《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于去年11月进入市人大常委会二审,“交钥匙未入住物业费应打折”成为焦点之一,而该草案出台日期尚未敲定。
相关链接:
南京: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6个月以上不入住,须事先书面向物业管理单位说明备案后,可减半交纳物业管理费。
无锡:对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管理费,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亦按此标准收取。
记者孙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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