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材料是再婚结婚登记的必需品
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二、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三、再婚结婚证上会显示再婚吗
再婚后结婚证不会显示二婚。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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