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主要监护人是谁
时间:2023-03-25 22:02:11 15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精神病人已经结婚,则其监护人一般由配偶担任。无配偶的,由父母或者子女担任,然后按顺序是由其他近亲属担任,最后是其他愿意担任的个人或者组织。如果是未成年的精神病人,那么依法由父母担任监护人。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

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担任其监护人。

如果配偶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应当由有监护能力的父母或子女担任监护人。

如果父母子女都没有监护能力的,应当由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

如果以上监护人都没有监护能力或者死亡的,可以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法定监护人的概念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是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当然是第一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成年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亲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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