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农户之间进行土地互换时,应按互换后的地块进行确权。无论是否办理互换登记手续,互换土地的效力不受影响。如有确权错误,权利人可申请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更改。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地的确权需依据变更后的合同,转让方式则需依据原承包方,其他流转方式需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
在农村土地确权中,如果农户之间互相调田,应该如何确权呢?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的规定,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一旦双方互换事实成立,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就发生了易主。
所以,在确权时应按互换后的地块进行确权。至于双方是否到农业部门办理互换登记手续,并不影响互换土地的效力。
另外,如果土地确权有误,权利人可以申请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更改。而土地互换怎么确权,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于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情况,需要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对于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情况,则需要依据原承包方确权登记颁证;对于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情况,则需要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
在农村土地确权中,互相调田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根据相关法规,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交换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便耕作或满足各自需求。因此,在确权时应按照互换后的地块进行确权登记。若确权有误,权利人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更改。不同情况下的土地互换确权登记颁证方式也不同,需遵循相关合同或原承包方的确权登记程序。无论是否办理互换登记手续,土地互换的效力并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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