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式有:发包人可以要求施工人限期整改,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可以减少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筑工程费估算方法有哪些
(1
)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法
建筑工程费的估算有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和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估算法,实际评估工作中可根据项目设计深度和能够收集的资料,选择适当的估算方法。
(2
)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估算法
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估算法是以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乘以实物工程量总量来估算建筑工程费的方法。如:土石方工程按每立方米投资,矿井巷道衬砌工程按每延长米投资,路面铺设工程按每平方米投资,乘以相应的实物工程量总量计算建筑工程费。该法比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要细一步,将单位工程各部分实物工程量估算出来后,汇总得出单位建筑工程总价。
(3
)类似工程造价的价差调整方法
类似工程造价资料有具体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用量时,可按类似工程造价资料中的主要材料用量、工日数量、机械台班用量乘以拟建工程所在地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行取费,即可得出所需的造价指标。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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