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公积金贷款需携带资料一手房:
1、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共同借款人必须与借款人为直系血亲并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
2、期房: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1本)、首付收据(原件、复印件,首付必须超过20%)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预售许可证(均为复印件),预告登记原件以及复印件
一手现房: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原件1本)、首付收据(原件、复印件,首付必须超过20%)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大产证(均为复印件)
3、主贷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必须到场,并提供以下资料:所有人(未上产证的产权共有人的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3份),未成年人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3份)、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整本复印1份)、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1份)(若单身需民政局的单身证明原件)
4、主贷人需提供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两份。
农村商业银行网点请咨询:962999。
5、开发商收款帐号(合同中应有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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