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无财产无能力支付时,另一方需承担全额抚养责任。根据执行工作规定,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法院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如果确实无法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延迟支付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折抵,但若既无财产又丧失了支付能力,则另一方需要承担全额抚养责任。即使申请法院执行也没有会因没有财产可执行而没有实际意义的。
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基本道义。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延迟支付抚养费协商攻略
延迟支付抚养费协议的效力分析
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之一。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父母与子女之间可能会产生矛盾,导致父母拖欠子女的抚养费。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民法典》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条款进行规定。本文将就延迟支付抚养费协议的效力进行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有关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等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父母与子女间以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等为内容抚养费预约的,按照预约支付;无预约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数额支付。因此,父母与子女之间关于延迟支付抚养费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父母拖欠子女抚养费给子女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父母以不少于百分之三十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或者用具有人身自由和财力、物的固定收益的实际增长部分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一)未按照协议或者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二)有其他侵害子女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虽然延迟支付抚养费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父母有其他侵害子女合法权益的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在此提醒广大父母,要遵守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子女抚养费,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一直是父母和子女之间容易产生争议的话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关于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如果父母拖欠子女抚养费,给子女的生活带来严重困扰,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父母支付不少于30%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或具有人身自由和财力、物的固定收益的实际增长部分作为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延迟支付抚养费协议的效力分析提醒广大父母要遵守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子女抚养费,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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