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中如何应对缺乏证据的问题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当事人可以选择撤诉,因为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如果执意要和另一方离婚的话,当事人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再次起诉,或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案件中缺乏证据可以立案吗
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就可以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案件中缺乏证据怎么取证
离婚取证方法主要有四种:
1.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
2.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悔过书;
3.借助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取得有效证据。如家庭暴力警方所做的笔录;
4.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n(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n(二)有明确的被告;\n(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n(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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