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继父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形成后,不以继父与生母或者继母与生父的婚姻关系为存在基础,离婚并不意味着抚养关系当然解除。
在继子长大成人而继父需要赡养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继子应当对继父履行赡养义务。
一、离婚后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怎么处理
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不能自然终止,继父或继母对形成抚养关系的未成年继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间权利义务产生的亲属基础毕竟是姻亲关系,因此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姻亲关系因为离婚或一方死亡而终止的情况下,对已经转化为拟制血亲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继子女有继承权跟生活年限有关吗
无关,继子女有无继承权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1)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2)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综上所述,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三、拟制血亲关系怎么断绝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通常情况下可以人为解除。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
(一)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二)再婚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没有抚养教育关系
对于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双方为姻亲关系,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因生父或生母一方死亡而终止,或双方离婚时,这种属于姻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也就随之解除。
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继子女未成年,为维护子女的利益,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
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长大成人,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继子女应负担赡养继父或继母的义务,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但如果,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的,继父母提出解除的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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