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提出诉的内容和目的不同,可以把诉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
一、讨债的时候如何去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的,需要写好申请书向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债权人。
(二)、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不适用督促程序;而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四)、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六)、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七)、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二、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 形成之诉怎么区分
1.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2.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
3.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比如变更扶养人、离婚等。
三、产权确认之诉
确认产权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法院认定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因为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已经成立、是否存在产生争议,可以诉诸法院予以确认。凡是原告要求法院肯定与被告之间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的,称为肯定的或积极的确认之诉;凡是原告要求法院否定与被告之间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称为否定的或消极的确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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