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二审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案件,每个程序是单独处理的,二审会作为一个新的法律援助案件处理。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有范围和条件限制。是否能申请可以问问一审援助的律师,援助的律师比较熟悉政策。一般情况,是可以继续代理二审的,需要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区县级的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本中心的律师或社会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区县级的公检法机关办理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法律援助,市级的、省级的,也是相互对应;当事人的案件一审如果是在区县级的基层法院审理,应该是区县级的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代理的,二审中,当事人应该向市级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获批后由其指派的律师代理,用同一个律师的可能性是有的。
二审上诉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一审过了之后,二审对于我们来说显得极为重要,二审上诉状写的格式化,有利于法官了解事实,二审上诉状格式应该包含上诉人、代理人的基本信息,上诉理由,如果上诉人因为有困难提出口头上诉法院可以给予帮助并且根据实际做笔录让上诉人阅读后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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