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如下:1、工伤决定认定,即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该职工的伤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所作的书面决定;2、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即职工发生工伤情形后,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应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在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时提交。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为:
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
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进行审查;
3、鉴定程序,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程序;
4、鉴定回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劳动鉴定专家有需要回避的,用人单位及被鉴定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5、鉴定结论,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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