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再次争取。如果其中一方对法院的抚养权判决不服,并且另一方出现了变更抚养权的条件,那就可以再次争取。条件是: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重病,子女不适合与其一起生活;2、不尽抚养义务,而另一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另一方生活。
对方有家暴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我国的民法典对抚养权的归属作出了规定。对方有家暴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法院不一定会把孩子判给该方。如果男方存在着家庭暴力的行为,从而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完全破裂的,那么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并且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法院认定男方的家暴行为对孩子的成长不利,那么一般会作出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判决。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全文7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