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手续及流程包括:国税注销、工商备案、地税注销、工商注销和质监局注销。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自愿解散程序为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强制解散步骤与自愿解散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手续及流程如下:
1. 先去注册地国税办理注销,同时可办理工商的注销备案。国税办理注销:先去领一张注销申请表格。
2. 去国税的同时,可以去工商的备案。
3. 地税注销:带着国税的注销证明。
4. 工商注销:注销公告登报45天后,带上相关材料:公司清算报告、公司股东会清算决议、注销申请,刊登公告的报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原始文件(成立时的章程等)。到工商办理注销。
5. 拿着国税、地税、工商的证明和代码证原件(正副本),到质监局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而公司的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自愿解散的程序为:1、股东(大)会做出决议;2、成立清算组并完成清算;3、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而公司解散的步骤为:1、股东(大)会做出决议;2、成立清算组并完成清算;3、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手续及流程包括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和质监局注销。对于自愿解散的公司,需要进行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并完成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公司解散的步骤与自愿解散相似。以上是有关公司注销和解散的基本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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