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侦查羁押期间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在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间不能提前结束。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能延长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在案情重大、复杂的情况下,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或者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也可以延长二个月。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延长。因此,若侦查羁押期限已过,但案件尚未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申请。侦查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不同意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
总之,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不能随意操作。在司法实践中,若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侦查机关应当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以保证案件能够及时审理。
总结: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案情重大、复杂的情况下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申请,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若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侦查机关应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以保证案件能够及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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